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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2025-12-10 13: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正常秩序。依据《关于修订锦州医科大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力求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心管辖范围内所有实验室、库房储存室及附属区域发生的,涉及火灾、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特种设备、水电、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分管安全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是中心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审定应急预案,决定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协调应急资源,指挥重大应急处置行动,并负责与学校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及社会救援力量的联络协调。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成立,由领导小组指定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现场具体应急处置,组织人员疏散、抢险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态进展。

第三章 事故预防、预警与响应

第六条 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事故预防置于首位。通过制作并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配备防护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使用化学药品专用柜,并逐步完善实验室指纹识别门禁管理系统,确保实验室监控无死角,监控数据存储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同时,持续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知识普及,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中心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和事件征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仪器设备出现严重故障隐患、实验环境存在重大安全漏洞时,由中心主任签发,通过QQ群、微信群@全体成员、实验室广播同步发布,立即暂停相关实验活动;橙色预警(高风险):监测到危险操作模式、试剂存储异常等情况,由副主任审核发布,通过QQ群、微信群@全体成员通知;黄色预警(一般风险):设备使用超时、防护用具未规范佩戴等日常隐患,由值班教师直接通知警告。

第八条 应急响应遵循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先期处置果断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升级。

第四章 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第九条 为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实战能力,中心将应急演练纳入年度安全工作重点。演练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针对中心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如火灾爆炸、水电、生物安全、化学品泄漏等),定期组织开展桌面推演、专项演练或综合演练。演练应注重实效,模拟真实场景,检验应急指挥系统的效能、各小组的协同配合能力、应急物资装备的适用性以及人员的应急响应熟练度。演练结束后须进行评估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对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

第十条 火灾爆炸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如下:1.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发现火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火势蔓延。局部起火且火势迅速被扑灭后,现场工作人员应将相关情况上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分析起火原因并着力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要时上报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发生大面积火灾且火势无法控制时,应立即上报。(2)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划定危险区域,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人员疏散。(3)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火灾发生的原因,根据火灾发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剂;带电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4)灭火和应急疏散参照《锦州医科大学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有关规定执行。2.实验室爆炸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爆炸发生时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确定爆炸发生的位置,判断爆炸发生的原因,明确爆炸周围的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害。(2)通知或组织事故现场和事故影响区域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将事故信息进行上报。(3)如不能确定是否有再次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保卫、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动。(4)由学校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救及处置工作,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协助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水电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如下:1.漏水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发现人员须立即关闭相应区域的水管总阀,同时通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前往现场。(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召集人员清扫地面积水,移动浸泡物资,尽量减少损失。2.触电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触电急救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2)迅速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切不可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脱离电源的方法包括:切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切断电源困难的情况下可用干燥绝缘物挑开电线或带电设备,救护人带上绝缘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几层干燥的绝缘物后拖拽触电者使其脱离电源等。(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尽快联系医务人员进行救治。若触电者神志清醒,应对其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若触电者神志不清,应确保其气道畅通,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当发现触电者出现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症状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直至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第十二条 生物安全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如下:1.生物培养物溢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一旦发生溢洒,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立即警示并疏散无关人员(2)处理人员须规范佩戴防护装备,用消毒剂由外向内覆盖污染区,作用规定时间后小心清理,所有废弃物按感染性垃圾高压灭菌。2.锐器刺伤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若发生锐器刺伤或皮肤黏膜暴露,立即就近挤压伤口、冲洗消毒,并尽快就医和报告。3.气溶胶意外释放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对于离心机破裂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高风险事件,所有人员须立即撤离、密闭现场。(2)待气溶胶沉降后,由专业人员佩戴高级别防护装备入场彻底消毒。所有应急处置结束后,均需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并按规定上报,确保事后评估与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 化学品泄漏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如下:1.易燃液体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立即消除周边火源,使用吸附棉或沙土覆盖收集,并加强通风。(2)若已引发火灾,迅速使用灭火器或灭火毯扑救,并疏散人员。2. 腐蚀性化学品溅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处理人员须佩戴防腐蚀手套和护目镜。(2)酸性物质用弱碱(如碳酸氢钠)中和,碱性物质用弱酸(如稀醋酸)中和,再用大量水冲洗。3.有毒气体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立即启动通风系统,人员迅速向上风向撤离,泄漏源可控制时需穿戴防毒面具进行堵漏。(2)若化学品溅到皮肤或眼睛,立即用洗眼器或喷淋装置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并视情况就医。(3)所有处置过程须严防次生危害,事后对污染物作专业分类处置,并详细记录和报告事故经过。

第五章 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

第十四 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中心将配合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评估损失和影响,并由中心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依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与抚恤、受损设施设备的修复、实验环境的清理与恢复、保险理赔以及师生心理疏导等,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科研秩序。中心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和评估结果,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完善制度流程,加强薄弱环节的培训与演练,将整改措施纳入常态化管理,形成“调查-整改-反馈”的闭环,最终推动实验室安全治理能力的实质提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科学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中心主任 张毓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许涛

成员:中心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附件2:

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响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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