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心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学校财产安全,促进教学、科研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学实验中学涉及特种设备特指中心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高压锅、气瓶、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二、必须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场地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三、安排专人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四、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与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五、制定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逐层上报并及时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六、学院对在用的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可带故障和异常情况运行,对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规范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一)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操作使用人员落实与持证情况;
(三)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四)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情况;
(五)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八、特种设备的报废管理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立即停用并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报废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九、在用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十、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消除隐患。对事故的发生原因、经验教训、处理结果要有书面记载并作为正式文件进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